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新规定 2018年中小学入学变化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6-16 23:08:42 来源:互联网整理 作者:妈妈好孕网 阅读数:616

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新规定:变化一

不仅局限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而是对幼升小小升初和初升高进行整体设计

读到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观教君的第一印象是,相比往年,该文的文本长度信息量明显加大。今年这份长达3459字的文件,比2017版增加了近1000字。

梳理近年来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一个突出的变化趋势是,通知所覆盖的地域和学段范围越来越大,2016年之前的文件指向的是“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2017年面向的是“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2018年的文件则不仅局限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而是针对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进行整合设计。

这种变化和近年来中小学考生招生制度的变革直接有关,尤其是这些年中考招生制度的大幅改革,中招录取方式的变化,比如名额分配政策,帮助家长和学生明确升学预期,这对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带来的杠杆作用十分明显;另外,伴随新轮高中课改和新高考的实施,高中特色化发展也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的重要手段。因此,招生工作文件将高中招生纳入进来,凸显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整体性和联动性。

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新规定:变化二

加大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力度,

提出引导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这两年,相关部门对民办中小学招生管理力度逐步加大。今年教育部招生工作文件要求,“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其中,文中“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说法印象中是第一次,虽然通知用的是“引导”,但统筹管理的意味还是比较明显的。

另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新规定:变化三

要求大学附属中小学及省属

市属中小学招生入学纳入当地统一管理

通知另一个新出现的变化是,明确提出“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以及省属市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要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

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新规定:变化四

明确中小学招生入学

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优抚对象”

今年的文件在“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时对中小学招生入学优抚对象给予明确说明,内容如下:“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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